新華網杭州11月27日電關鍵字(記者韋慧、裘立華) 由於經營不善,浙江一公司將數萬升過期或即將過期的進口食用油進行重新灌裝或更改生產日期。近日,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人民檢察院起訴了這起涉案金額160萬元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檢察機關起訴,現年44歲的葉某來自西裝浙江著名的僑鄉青田縣,由於國外有不少親戚朋友,熟悉外貿渠道,他於2009年12月與他人在浙江金華市合股開了一家公司。該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許可經營範圍為預包裝食品的批發兼零售、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並與寧波某糧油公司簽訂進口代理協議,進口加拿大某品牌食用油用於銷售。
  葉某的公司先後於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別購入7.5餘支票借款萬升、7.5餘萬升、7餘萬升食用油。後因經營不善,該公司積存了大量過期或者即將過期的食用油,且在進口食用油運輸過程中,有部分油品的包裝損壞。
  2012年4月,該公司變更汽車借款法人代表為餘某。葉某、餘某合伙經營管理該公司後,為銷售上述食用油,在無食品生產許可資質的情況下,於2012年6月中旬租賃了青田縣某村的一個倉庫,並且購進灌油機、噴碼機、擦拭溶液等工具,伙同其雇佣的工人周某等人在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生產條件的倉庫內長期從事重新灌裝食用油及擦塗、更改食用油的生產日期等活動,2013年2月19日被青田縣工商局當場查獲,遂案發。
  經進一步查明,該案涉案總金額達160餘萬元,其中已經銷售的食用油2.52萬升、食用油禮盒70個、菜籽油2找房子0箱,分別銷售至寧波、金華、大連三地,涉案金額59餘萬元;被扣押的待銷售涉案菜籽油40114升、大豆油5712升,涉案金額101餘萬元。
  11月6日,青田縣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葉某、餘某、周某三人提起公訴,青田縣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該案,並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審理。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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